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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时间:2022-03-26 来源:信息中心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人民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之一,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体现。为全面了解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县政协副主席李晖华于7月份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县国投颐园养照中心、县社会福利院、桥墩镇民政综合体等14家养老机构,召开了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和养老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国际社会把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10%的国家或地区,称为老年型社会。根据《苍南县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县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16.08万人,占19.05%。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县共有养老机构42家,其中公办14家,民办28家,总床位数6521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机构床位数40.5张。完成养老重点项目县社会福利中心、国投颐园养照中心建设,即将投入运营。全县养老机构已实现不同程度的医养结合,钱库镇中心敬老院等7家养老机构已实现内设医疗机构,灵溪镇中心敬老院建成失智症照护专区,苍南县慈爱福利院和苍南康宁医院康养联合体试点已开展康养服务。建成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 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21 家,累计为1200户困难老人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制定出台《苍南县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苍南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苍南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完成,即将向社会公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我县人口老龄化发展的严峻形势以及广大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

(一)养老机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入住率普遍不高,正式运营的33家养老机构,总床位3258张,入位人数仅1560人,入住率为47.9%。其中:8家乡镇中心敬老院,总床位714张,入住数297人,入住率仅41.6%。形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养老机构服务内容单一,大多数是对健康老人提供简单的吃住为基本服务,医养结合型的养老机构与有效护理型床位供给不足;二是高水平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一些收入水平较高家庭的老人不愿意入住低端养老机构;三是养老机构布局不合理,主要集中在灵溪、藻溪、桥墩、钱库四镇,占养老机构总数的 63.4%,炎亭、大渔、望里、岱岭、凤阳,目前还没有养老机构,而且大部分位置比较偏僻,远离乡镇中心区。

(二)养老扶持政策没有落实到位。全县42家养老机构中,仅1家公办和7家民办养老机构取得设立许可和备案。其余均因历史和政策遗留问题,无法取得土地房屋产权和履行消防验收,导致无法备案,直接影响养老扶持政策落地、监管提升等工作的正常开展,对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县民政局和财政局于今年6月联合出台《苍南县县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但由于大部分养老机构主体资格不合法,不能得到财政的补助。特别是对一些民办养老机构,投资大,回报率低,不能得到政策扶持,将严重影响机构正常运营和服务水平提升。2018-2019年,省福彩公益金专项用于养老资金4346.8万元,实际拨付使用仅922.56万元,结余3424.24万元。此外,我县养老布点规划编制已初步完成,全县7大养老片区的设施需求与布点均已明确,但建设用地落实困难。

(三)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比较薄弱。我县老年人“安土重迁,亲近邻里”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97%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模式。2014年以来,我县建成409家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但由于村社规模优化调整、拆迁和选址偏远等原因,目前仅剩余121家照料中心在艰难运行。财政补助仅有星级评定补助一项,最高不超过每年5万元,无法满足其日常运营服务需要。没能高效整合辖区内医护家政志愿等服务资源,且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导致设施无法发挥既定服务功能。城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布点缺乏统筹安排,目前仅有一个点设在西程村,远离主城区,辐射范围极其有限,大部分城区老人无法享受居家养老服务。住宅小区配居家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落实不尽规范,康养资源相对匮乏,对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居家养老服务不到位。

(四)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严重不足。各地养老护理人员普遍存在“三低三高”特点:社会地位低、收入待遇低、学历水平低和流动性高、劳动强度高、平均年龄高,养老机构招工难和流动性大的问题成为常态。全县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共计448人,持证护理员仅有125人,占比约27%,心理咨询师、营养师、康复理疗师等相关专业性人才奇缺,严重制约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专业化提升。同时,普通高校和职业高中未设立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职称评定、岗位补贴、工资等级等相关机制亟待完善,由于职业前景不明朗,导致中青年群体不愿参与养老服务工作。

(五)养老服务质量缺乏有效监管。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尚未落实,民政及相关部门没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服务质量的监管缺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护理水平如何,包括是否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配比、医疗康复能力状况等条件缺乏相应的监管或没有硬性的要求。二是老人的满意度,还没有建立日常的信息调查和反馈机制。三是还没有建立有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服务能力和水平较差的养老机构缺乏有力的制约和处罚措施。

三、意见建议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事关全县发展全局、人民生活福祉和社会和谐稳定,是我县打造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和《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针对我县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是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明确养老服务功能定位,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需求。要明确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切实在保障“特困”“三无”人员、失能失智老人基本养老服务中的兜底作用。实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要保证兜底养老的人员应收尽收的前提下,才将多余的床位推向市场,县社会福利中心要优先将各乡镇失能兜底养老的人员集中收养。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要充分体现市场化导向,避免服务供给的同质化、功能单一化,应该根据不同老人的需求和收入能力,提供大众化、差异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应地制宜,鼓励就地就近发展小微型养老机构。要重点发展一批具有医护功能,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

(二)落实养老相关支持政策,提升养老机构建设水平。针对我县大多数养老机构主体资格不合法问题,县民政、住建、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合力推进养老机构综合安全大提升专项行动,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积极主动指导完成整改达标工作,并及时给予消防验收,以确保完成备案手续,对拒不整改或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坚决关停,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的总体水平。县财政、民政部门要落实好《苍南县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切实做好补助资金的编排、发放和管理工作,为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县资规、住建部门要按照《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温州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合理安排用地指标,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能够跟得上全县养老服务需求。

(三)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突出居家养老精准服务。根据大部分老人养老不离家、不离社区、不离故友的生活习惯,要完善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网点布局,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政策,从人力、物力、财力、政策等方面加强投入,加快发展日托服务、文体活动和志愿服务、互助服务,为居家老人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和服务条件。在现有的助餐、娱乐等基本服务的基础上,把与居家老人需要的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社区医疗等市场上已有的服务资源进行整合,重点为高龄老人、失能失智失独老人和空巢老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强村(社区)居家养老中心与机构养老之间的协作,实现专业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延伸。

(四)建立从业人员培养机制,提高服务队伍专业技能。 民政、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研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与管理机制,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有力支持。一要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考证奖励、特岗补贴、入职补贴和养老保险等激励制度,鼓励大中专院校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二要拓宽培养培训渠道。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与县职业高中和职业培训机构之间的合作,并将即投入运营的国投颐园养照中心和县民政福利中心作为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实习基地,加快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员。三要积极扶持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和社工队伍,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开展志愿者与被服务老人的结对服务和有针对性的专业服务。四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组织技能大赛、评选优秀护理能手等方式,为优秀护理人员、护工评定技术职称、颁发荣誉,广泛宣扬先进事迹,形成全社会关爱、尊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积极性。

(五)完善养老服务监管机制,提高养老服务管理水平。一要加快推进苍南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养老服务相关综合数据分析,养老服务设施实时监管,老人动态信息库,从业人员信息和培训管理等功能。二要加强绩效评估体系建设,完善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绩效评估体系,制定和规范行业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规范化运营,不断优化在设施设备、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合理规避风险、妥善处置纠纷的能力。三要加强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行业管理,提高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四要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由行业协会、社区群众、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志愿者、老人及家属等参与的社会监督队伍,对评估不合格的养老服务要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六)发挥我县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养老服务不仅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一块巨大的产业蛋糕。要充分发挥“山海苍南”独特的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招引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养老综合体、老年宜居社区、健康养生养老休闲基地等康养产业,培育一批产业链长、带动力强、品质优良的产品和服务品牌,满足老年群体高品质、多样化康养需求。如:在县城本西北部整合大玉苍景区旅游文化资源,规划发展文旅康养项目;以168 黄金海岸线建设为基础建设集养老、旅游、度假、休闲为一体的“168 黄金海岸养老旅居项目;依托参茸市场、水产市场和副食品市场优先发展老年滋补、老年食品等产业;依托宜山纺织品市场,积极开发老年服装服饰。引进知名的、实力雄厚的投资机构或企业的养老项目进驻,推动社会专业机构以输出管理团队、开展服务指导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引导养老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方向发展,将我县打造成浙南闽东北生态康养胜地。



带队主席:李晖华

负责委办:社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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