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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12-05 来源:信息中心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规范化运行,高水平推进我县生活垃圾治理,县政协副主席朱植丰于6月中旬率部分委员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调研组深入灵溪、宜山、钱库、金乡、大渔、桥墩等地了解实情,重点围绕经营模式、网点布局、回收体系、管理机制、政策扶持等问题,实地视察了县静脉产业园选址、环源塑业、废旧物品回收集中村及十余家站点和经营户,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及有关乡镇的情况介绍。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我县再生资源主要包括废钢铁、废纸、废塑料、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玻璃、废旧纺织品、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废弃电子产品等十大品类,下可细分为50-60种小类,种类繁多。目前,我县共有回收站点347个,有营业执照的120多家。据不完全统计,废旧物品年回收量为16.14万吨,其中废金属5.08万吨,占31.47%;废塑料4.93万吨,占30.51%;废纸3.08万吨,占19%;废玻璃1.24万吨,占7.65%;废电器电子产品1.22万吨,占7.55%;废棉织物0.5万吨,占2.09%;废橡胶0.04万吨,占0.26%;其他废品0.06万吨占0.37%,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等品类暂无数据。收购的废品主要去向是运往福建、江西、安徽等地,县内有从事回收塑料废弃物再加工企业一家--温州环源塑业有限公司,年处理量1.02万吨,加工后产品回流到本县塑编行业

除了价值高的再生资源被回收利用外,我县还有大量的建筑垃圾未被回收利用,造成严峻的环境问题。建筑垃圾是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大部分废弃物经分拣、剔除或粉碎后,是可以重新利用的,建筑垃圾是一种蕴含巨大经济效益的再生资源。我县建筑垃圾主要是来源于土地开挖、道路开挖、建筑工地、旧建筑物拆除、家庭装修等,主要成份为工程渣土、泥浆及混凝土块、沥青块、碎砖石、废砂浆、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据2019年数据,我县建设工程渣土年产生量约82.3万方,建筑泥浆约25.3万方,当时消纳场所为龙港新城围垦区B1区。近两年,随着灵溪老城改造、县城道路改造提升及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量大大增加,估计每年在200万方以上,而龙港新城也不再接受外区域建筑垃圾,我县建筑垃圾已面临无处可去的窘境。

二、存在问题

(一)重视不够,行业管理缺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是省委提出要高水平打好垃圾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助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我县经济社会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手段,很多干部对此缺乏深刻理解,对加快谋划和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我县再生资源回收该怎么规范、回收体系怎么建、该上哪些项目,还没有人真正沉下心来去研究和深入系统的谋划,也没有被提上议事日程。二是管理缺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职能分散,各管一摊,看似职权分明,实际上遇到问题往往职责不清,联动不力,作用有限。发改、商务等部门可制定和实施行业管理、规划、标准和产业发展政策,但并不管理回收站点的具体经营行为,缺乏有约束力的管理举措;市监只管核发营业执照,对经营中违规行为缺乏监管;环保、执法等部门,只有在企业有违法违章情节时方可依法处罚,导致对从业人员和企业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难以进行有效管理。三是底数不清。多数干部抓工作还是以考核为指挥棒,唯任务论倾向明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往往被忽视,有多少从业人员、多少个站点、回收哪些品种、回收量多少、产值多少,无人知晓,致使全县底数长期处于不清、不全的状态。

低小散污,安全隐患堪忧。一是经营主体低小散。目前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基本处于自发状态,行业进入门槛低,绝大多数是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走街串巷”吆喝、“垃圾箱寻宝”,乱收乱卖、乱堆乱放、随处设点属于常态,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正规注册、经营的回收企业量少,且长期游离在监管之外,行业规范提升难度极大。二是环境污染严重。废金属、废电机大多露天堆放,经长时间日晒雨淋,污水、油污渗入地下;废旧家电乱摆放,拆解操作不规范、分拣方法原始,存在二次污染;废塑料洗涤还时有发生,瓶瓶罐罐中溶液随处倾倒,污染水环境。三是安全隐患突出。部分经营户利用自家或租用老旧民房从事回收业务,屋内户外杂物堆积满满,挤占逃生通道,火灾隐患严重;部分回收废纸、废塑料的企业,消防意识淡薄,经营场地看不到任何消防设备;个别企业甚至租用危旧厂房从事经营,运货人员进出,叉车横冲直撞,安全隐患堪忧。

利用率低,回收体系不全。一是资源利用率较低。由于从业人员以个体经营户为主,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大多存在“利大抢收,利少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回收只限于传统的废金属、废纸、废塑料等几大类,对废玻璃、旧衣物等效益低的物品则积极性不高,废弃大件家具、废木材、废毛竹等大量可用资源无人问津,往往成城市垃圾,资源得不到充分循环利用二是回收站点随意分布。我县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量大面广,都是自发设立,散乱分布在城郊结合部、农村各地,有的甚至租用沿街店面直接开设,由于缺乏规划引导站点布局长期得不到规范,未形成科学有序的回收网络体系影响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的有效管理和有序发展三是未形成产业化和规模化。再生资源企业规模偏小,缺少龙头企业主渠道的带动,无法形成集约化经营。全县也没有一个全品类的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未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运作流程,导致回收、运输、贮存和利用各环节协作配套链条无法形成。

短板突显,资源浪费严重一是建筑垃圾消纳渠道不畅。目前,我县没有建筑垃圾消纳场所,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任何处理,便被施工单位委托的渣土运输公司运至郊外乡村或周边县市,采用露天堆放的方式进行处置,一般建筑垃圾按5米高度堆放,1万吨垃圾会占地2亩,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还污染环境。建筑泥浆在自然状态下难以干化,不经处理直接外运倾倒填埋,这种处置方式更缺乏可持续性。二是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是当前最好消纳途径,虽然我县已成立静脉产业园建设专班,但真正启动建设仍需几年时间。三是家庭装修浪费严重。砸墙、换电线、开关插座等“砸、扔、换”成为现今家庭装修的一种普遍现象,即使有部分楼盘是精装修房,也因装修质量及业主的个性化需求而重新装修,房屋的“二次装修”,不仅造成原材料浪费,还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如何遏制和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值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深思。

发展受限,政策扶持乏力。一是用地矛盾突出。我县可用地空间有限,土地供求失衡问题长期存在。土地效益最大化的导向,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这类具有邻避效应、税收低的项目根本不具备竞争性,行业用地需求一直无法得到保障。如牧纸人、吉可等利用互联网+上门回收的企业,得不到很好发展。二是绿色分拣中心建设未提上议事日程。商务部于2021年发布了《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SB/T10720

-2021),明确指出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中起支撑作用,是引导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发展和城市综合环境服务能力的需要。但我县对绿色分拣中心是否建设、如何建设、要素怎么保障都未明确。三是缺乏政策支持。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普遍规模小,工艺技术落后,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扶持行业发展,有需求的企业也难以得到金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我县至今也没有出台鼓励和扶持再生资源行业规范化发展的任何政策。

三、意见建议

(一)深刻认识,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重要意义。一是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垃圾是放错位置的资源,变废为宝、循环利用是朝阳产业,使垃圾资源化,化腐朽为神奇是一门艺术。省委提出要高水平打好垃圾治理攻坚战,相继出台《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关于培育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主体的意见》等文件,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作为垃圾治理的重要环节。要从更高的站位来理解打好垃圾治理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面对现实,正视问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如何,事关垃圾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能否实现,而我县现有的行业现状、回收体系、管理机制、政策措施,已无法实现垃圾治理的初衷,随着国家、省市对无废城市建设、垃圾分类、环保督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建设相匹配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已刻不容缓。三是转变观念,做实产业。再生资源产业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我县生活垃圾总量很大,回收利用有较大空间,据初步估算,我县再生资源年回收量在30万吨以上,产值超40亿元。再生资源也被称为“城市矿山”,如何把这特殊资源开发利用好,能否真正下决心把它当成一个新的产业来做,考验的是领导干部的智慧和远见。

(二)齐抓共管,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顶层设计。一是要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工作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及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出台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完善管理体制与机制,明确发改、商务、环保、综合执法、资规、住建、市监、经信、农业、科技、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单位责任,构建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推动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化发展。二是要编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专项规划。编制规划时应当结合本地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现状,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体系建设、保障措施等,合理布局回收站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等,并纳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从顶层上设计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三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行业建设标准。编制《再生资源主要品种回收模式指南》,在回收站点、回收车辆、回收目录、产品分类、分拣加工作业、运输储存、回收污染控制等方面,加强分类指导,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从经营场地、硬件设施、安全条件、周边环境、注册资金、法人和用工人员资质等方面入手,在不违背依法审批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控制经营户数量。整合和规范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点的经营行为,有计划地逐步取缔一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涉嫌违法的不合格站点。

(三)整合提升,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的先进体系。一是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以便捷、规范、智能、高效为原则,结合城镇、农村不同特点,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和中转站,方便居民投售废弃物品,积极推动生活垃圾“两定四分”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权可由县政府纳入城市可经营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引进第三方专业公司,全面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识、统一培训、统一着装、统一结算、统一运输、统一管理和规范经营”的管理模式;鼓励企业采用自建、承租、承包等方式运营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提升全品类回收功能,形成扎根社区、服务居民的基础网络;鼓励企业通过连锁经营、特许加盟、兼并合作等方式,整合现有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效率,扩大回收网络覆盖面;鼓励企业与小区物业、环卫单位、再加工企业等单位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条。二是加快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参照商务部《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管理规范》,合理确定分拣中心项目占地面积,强化分选、剪切、破碎、清洗、打包、存储等处置功能,推进绿色分拣中心建设。结合苍南地域特点,建议同步谋划灵溪片、金钱宜片、马站片区的分中心建设,构建回收网络体系。三是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借鉴宁波“搭把手”、余杭“虎哥”的成功经验,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推动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支持回收企业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全链条业务信息平台和回收追溯系统。

(四)综合施策,破解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燃眉之急。一是加快静脉产业园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9〕59号)文件精神和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我县应尽早推进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园林垃圾、大件垃圾等各种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建设,通过静脉产业园建设既可引导集聚化、规模化利用废弃物,彻底解决我县再生资源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问题,又可实现污染治理设施的共享,同时构建上下游产业链,以实现再生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二是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引进。建筑垃圾走回收循环再利用之路,可有效的减少建筑垃圾量,渣土可用于筑路施工、桩基填料、地基基础;砖、石、混凝土经破碎后可以生产粗细骨料,可用于生产再生砖、砌块、墙板等建材,粉碎后也可以代砂用于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钢材、金属、塑料等可回收物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废竹木经粉碎碾压制成生物质燃料颗粒。所以,我县很有必要引进类似企业,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同时,木材粉碎碾压制成生物燃料的技术,可以为我县园林垃圾、农作物秸秆、渔业养殖废弃毛竹等提供了消纳出路。三是杜绝装修浪费。要因需制宜,建议对房屋交房验收的标准进行必要的修订,哪些需要装修,哪些不需要装修,适当作出一些弹性规定,引导和鼓励开发商因不装修、不安装一些设施而节省下来的费用从新房总价中扣除。从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验收等环节加强监管,督促各方主体严格执行标准,提高住宅项目工程质量,保证业主对开发商提供的电线、水管、开关等不作修改,或者可以采取只保留管道和预留位置,让业主根据自己的实际和需要配备。着力规范住宅装修市场,依法严肃查处装饰装修环节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大力扶持,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加大支持力度。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具有明显的社会公益性职能,应当作为特殊行业来管理,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已对废旧电池、废塑料、农林废弃物领域加大了退税力度。建议县委、县政府在加快落实上级政策的基础上,出台我县的扶持政策,促进该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例如,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从业企业,按企业投入资金给予一定的比例的补助;对从业企业,适当的减轻再生资源行业税负;对再生资源集散市场,加工处理中心和社区回收网络建设项目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对其建设用地和项目规范审批给予支持;将从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人员统一纳入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伤残保险体系管理等,全面促进这项事业健康发展。二是大力扶持发展。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要优先采购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再生产品,鼓励企业和个人选购、使用再生产品。三是推进低值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物品回收。编制低值可回收物的参考目录,制定鼓励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的支持政策和有毒有害物品回收的补助政策,引导支持企业加大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力度,为我县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带队主席:朱植丰

负责委办:城建资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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