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了解我县殡葬改革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殡葬改革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建言献策。按照年度工作安排,5月中旬,县政协副主席杨德选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我县殡葬改革暨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藻溪镇流石村、甬莞高速公路钱库段沿线私坟治理、钱库镇金龙山公益性公墓、马站镇下屿山私坟生态化改造示范点、县殡仪馆守灵厅及配套设施改扩建工程,并召开了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殡葬改革工作不断深入。我县已历经三次影响深刻的殡葬改革,第一次是从2001年11月28日开始,成功推行火葬;第二次是从2018年9月15日开始,开展移风易俗丧事简办改革,明确了丧事简办“十个一律”,狠刹丧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初步统计,本次推行丧事简办改革以来,累计节约办丧资金8亿多元。第三次是从2020年8月21日开始,开展葬法改革,全面停止审批建设传统型“非节地生态安葬公益性公墓”,新建公益性公墓必须是节地生态安葬的生态墓地,全面引导实施生态葬法。三次殡葬改革均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
(二)殡仪馆设施配备明显改善。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已于2021年底竣工投入使用,为我县丧事集中办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37个守灵厅可为丧属提供“一户一厅”的服务,120张床位和200平米的餐厅可为丧属提供住宿休息及餐饮服务。同时,对馆区的配套设施进行了优化升级,办事大厅配套设施齐全,守灵厅软装的升级、大门口和围墙的改造、“大榕树休闲区”和“红色文化小公园”的打造、夜间灯光设备的优化、馆外道路路灯的安装等等,为丧属提供一个崭新、舒适、温馨的治丧环境。
(三)公墓设施建设逐步生态化。全县现有公益性公墓113座,其中闭园管理77座,运营中36座,墓地总面积 582.31亩,墓穴 7.78万个。建设公益免费墓位6339个,其中传统墓位820个、壁葬格位547个、树葬等生态墓穴4972个。经营性公墓 1 座,为桥墩玉龙经营性公墓,用地面积 37 亩,墓穴1875个。树葬、花葬、墙葬、草坪葬、海葬和骨灰集中寄存等不占地或少占地处理骨灰的葬法在农村不断推开,公墓建设逐步向园林化、生态化发展。
(四)青山白化治理初显成效。近年来,我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按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强势推进治理青山白化现象。全县位于“三沿五区”内需要治理的私坟有2.3万余座。采取禁新与生态化改造并举、宣传引导与严格执法并行、部门协同与督查考核并重等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将青山白化治理纳入移风易俗“十个一律”新规,划“红线”、亮“底线”、明“标线”,分类治理。对甬莞高速、甬台温高速公路、温福铁路、104国道、S232省道等“三沿五区”视线范围内的私坟,按照“应迁尽迁、能改则改、以迁为主、改迁并举”原则和私坟生态化改造“四化六标准”(四化:小型化、土坟化、植被化、景观化,六标准:去除坟圈、坟背覆土、保留墓碑、留有祭坦、绿化植被、自然生态)的要求进行治理,累计拆除违建私坟1000多座,生态化改造私坟9000多座。
二、存在问题
(一)丧事集中办理工作尚未有效推进。虽然我县移风易俗丧事简办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至今仍存在公共场所占地搭建灵堂灵棚、使用高音喇叭、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吹拉弹唱”等扰民行为。省市早在2018年就已经将丧事集中办理列入年度考核重要项目之一,我县也是全市有殡仪馆而没有实施到殡仪馆集中办丧的唯一一个县。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前述遗留问题,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构建“生态惠民”绿色殡葬改革长效机制,我县原计划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在全县全域实施丧事集中办理工作,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但至今尚未有效推进。
(二)殡仪馆配套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县殡仪馆占地面积36.4亩,是全市规模最小的殡仪馆,全年火化遗体7200具左右,日平均火化量约20具。推行丧事集中办理后,估计县火化殡仪馆每日的人流量将达到3000人以上,上午9点早高峰人员集聚达1000人以上。目前,县殡仪馆的大门口紧挨着居民生活区,没有统一出殡广场,馆门口脏乱差,临时停车场小,仅有一条5米宽的道路通往灵内线公路,每日来往车辆频繁,经常造成道路拥堵现象,不仅影响群众治丧,同时也将对当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交通出行造成一定的干扰,会导致周边部分群众的不满情绪,增加集中办丧的有序管理的难度。
(三)公墓建设与群众要求还存在差距。目前,全县共建有墓穴 7.78 万个,已销售 5.31万个,销售率为 68.2%,已安葬约 2.25万个,空置约 5.53 万个,空置率达 71.0%左右。我县公墓主要以利用农村集体土地,依托民间资金方式建设公墓,存在部分公墓少批多建和未经审批违章建设等问题,原本为本地居民建设的公益性公墓,实际上按经营性公墓操作,销售价格偏高,违背了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初衷(全县公益性公墓单穴的平均销售价格约2万元、双穴的平均销售价格3万元左右,经营性公墓单穴平均销售价格3万元左右、双穴平均销售价格4万元左右)。一些民众对公墓的认可度较低,往往会选择购买山地或利用自家承包的山地新建扩建私坟。
(四)青山白化治理还存在返潮现象。近年来,尽管“青山白化”治理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仍难以彻底走出“治理,返潮,再治理,再返潮”的怪圈。我县青山白化比较严重区域主要在金乡、钱库、望里、炎亭、大渔等乡镇的山区,而新建私坟问题正向南港片区的深山、高山转移和漫延。随着高速公路复线、228国道等省县道的建设,今后需要治理的私坟量还要增加,巡查和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另外,前几年一哄而上的农村公墓一经售出,墓主就拥有了墓地的永久使用权,而公墓发生整体或单体沉陷的机会基本为零,若干年后,一些没严格落实建设规范的公墓将会成为新的“青山白化”点。
(五)部门齐抓共管机制还不够健全。殡葬改革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到民政、综合行政执法、资规、财政、发改、交通等相关部门,但在实际工作中,各职能部门对殡葬改革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致使部门资源整合不够,形成工作合力不强,导致管理手弱化,不利工作推进。相关职能部门在违法建设私坟、公墓定价、公共场所占地搭建灵堂灵棚、随意燃放烟花爆竹、丧葬用品经营、殡葬宗教仪式等方面也各有管理职责和权限,但均有不同程度存在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此外,2020年以来,县财政停止青山白化治理专项经费补助,由乡镇财政自行承担,乡镇任务重、压力大,普遍出现了无力支付治理费用,影响工作的进一步推进。还有,在工程建设中坟墓拆迁管理方面,工程建设(承办)单位只管工程进度,没有将迁移政策落实到位的情况十分突出。
三、意见建议
(一)全域推进丧事集中办理工作。丧事集中办理是深化丧葬礼俗改革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解决居民办丧过程中存在的大操大办、丧事扰民等问题,对于破除丧葬陋习、树立科学文明节俭的办丧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开展为期半年的丧事集中办理专项攻坚行动。一要全域推进。按照《苍南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丧事简办和惠民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适时在全县全域推进丧事集中办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因台风、暴雨、雨雪冰冻等不可抗因素,或逝者直系亲属均在外地,24小时内全部无法到位等情况,可适当灵活掌握。二要宣传开路。全县召开丧葬礼俗改革动员大会,苍南融媒体、自媒体大咖等定期宣传,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把集中办丧要求和相关优惠政策宣传清楚,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赢得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三要抓住关键。要让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在丧葬礼俗改革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四要加强督查。建立县丧葬礼俗改革巡查组,每天对全县各地所有办丧情况开展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进行新闻曝光,涉及党员干部的提交组织处理。
(二)完善殡仪馆配套设施和服务。一要完善馆区附属设施建设。利用全域土地整治契机,建议对馆区周边民房进行集体拆迁安置,在县殡仪馆周边建设一个出殡广场,实行守灵人员与出殡队伍分流管理,功能划分为出殡广场、停车广场、临时集中点、公厕等,方便出殡队伍出行,临时集中点可以起到统一有序指挥出殡队伍的功用。二要切实解决交通拥堵问题。针对通往殡仪馆道路交通拥堵现状,日常做好停车引导,交警增派警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建议增加通往殡仪馆公车班次,也可以采取定时发车和预约灵活发车的方式,为丧户提供上门点对点接送服务。同时,加快对灵内线公路殡仪馆至通福路段进行拓宽。三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民政部门优化殡葬服务资源布局和服务流程,执行好基本殡葬公共服务项目免费制度。创新殡葬服务与数字化融合模式,做好人性化服务,如能给远地丧属提供住宿、用餐、停车等便利,能结合传统丧葬文化和地方风俗,尽可能的给逝者最大的尊重和体面。
(三)规范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公益性公墓建设应倡导节约用地、文明节俭、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要大力推广生态葬法,努力实现全县公益性墓地生态化建设、节地化安葬、规范化管理。要严格落实2021年6月出台《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县坟墓管理和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一要科学编制专项规划。根据我县发展规划和人口死亡率变化趋势,科学预计未来安葬需求,合理公益性公墓建设布局规划,满足未来15年公墓使用需求量。二要明确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主体。明确各乡镇为所属各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责任主体,由乡镇或村集体经营管理,纠正过去依托民间资金建设,将公益性公墓变成经营性公墓行为,建议由国有企业参与公益性公墓建设。三要规范统一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墓穴占地面积、墓碑面积、墓碑高度建设要求,严禁擅自扩大墓穴占地面积和墓碑规格。积极推行草坪葬、树葬、花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并按照生态化要求建设,墓区实行园林化管理。四要规范公益性公墓销售行为。公墓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政府核定的价格(收费标准)销售,并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禁止出现出租炒卖墓穴、骨灰存放格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足公墓供低保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使用。
(四)抓实抓细青山白化治理工作。青山白化治理工作是一个长期系统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禁止一切形式新建、翻新私坟,防止青山白化返潮。一要核查私坟底数。以市定的2012年1月1日为分类治理私坟时间界限,再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实行数字化管理。二要借助信息化技术。采用查看卫星图斑、无人机超视距巡查跟踪上山建材等创新督查方式,紧扣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严禁违规新建、翻新坟墓,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确保坟墓新建、翻新“零增长”。三要突出治理重点。强化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周边“白化”治理,同时要向村道和景区景点沿路可视范围内延伸,还要切实做好重点工程坟墓迁移集中安置工作。四要抓住关键时间节点。按照我县农村习俗,清明和春节前后是青山白化回潮现象的高发期和集中期,也是私坟“禁新”工作的高压期,要加强殡改政策宣传,强化巡查,及时制止违规私坟翻新行为。
(五)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殡葬改革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重视、支持与密切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汇总情况,分析动态、布置工作,检查落实。二要强化互相协作。明确相关部门、乡镇与村(社区)工作职责和分工,切实履行各自的牵头和配合监管查处责任,强化互相之间的工作衔接和联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要强化政策保障。有关部门及乡镇在殡仪馆配套设施和公墓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立项、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政策上要有灵活性和倾斜性、优先安排办理审批。四要强化属地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改革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网络,充分发挥乡镇、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及时制止县城和中心镇建成区私搭灵堂、新建私坟、翻新旧坟等行为,以及切实履行监管执法责任,并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改革和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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